隨著種子商品化程度的不斷提高,我國有望于2015年成為全球最大的種子銷售市場。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,我國還沒有一家種業企業能進入全球前10強,在種業知識產權領域處于明顯弱勢地位,市場份額不斷被跨國種業巨頭“侵蝕”。
近年來,我國建立了以新品種保護為核心的種業知識產權制度,加大了打擊侵犯品種權行為的力度,促進了授權品種的轉化應用,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有所提高,但在應對國際競爭,有效支撐種業未來發展方面還面臨著極大挑戰。
種業企業知識產權擁有量少截至2013年底,我國農業部受理的種業企業品種權申請量為4253件,授權量1313件。按照5200家種業企業基數計算,平均每家企業只有0.8件申請,0.25件品種權。而孟山都公司在全球擁有授權專利30831件,先鋒國際良種有限公司擁有8348件,先正達國際農業生物技術公司17479件,差距懸殊。
種業知識產權質量不高首先,在品種權申請中,玉米、水稻和小麥等大田作物的申請量占80%以上,作為發達國家育種研發重點的花卉、蔬菜、水果和其他經濟作物等領域的申請量仍然很少。其次,國內種業企業缺乏長遠眼光,創新度低的商業修飾型多,原創性的主控品種少;急功近利型的短線品種多,防御型、戰略型的原創品種少。此外,99%的品種權申請都集中在國內,到2008年我國向國外的品種權申請僅58件,和荷蘭、美國、德國等發達國家差距很大。
科研單位種業科技創新轉移轉化渠道不暢目前,我國種業科技創新主要集中在科研單位,在品種權申請人當中,教學科研單位占國內申請總量的58.49%,企業只占35.65%;在授權品種中,教學科研單位占國內授權總量的63.56%,國內企業占32.11%。不同于國外育種企業,我國現代育種過程是一個分布在不同學科中、由不同科研院所分別承擔的任務,這就造成了育種結果的分散、不系統和推廣難。
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目標不清晰現階段對于科研院所,知識產權保護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完成項目任務、報獎、評職稱;對于種業企業,有一部分是為了獲得政府項目支持、獲得高科技企業稱號。